
三年考試科目相同
音樂考試科目為五科(滿分210分,其中主項90分,副項60分,視唱20分,練耳30分,樂理10分)。
主項、副項已由考生在報名時確認,考試時不得更改。(主項為聲樂副項為器樂,或者主項為器樂副項為聲樂)。
聲樂 考生演唱自選歌曲2首(伴奏可選擇自帶CD光盤或盒帶;也可以清唱)。
器樂 考生演奏自選練習曲、樂曲各1首。
對于聲樂和器樂考試,評分組長在考生因各種原因占據時間過長(5分鐘以上)的情況下有權終止其考試。
藝考規劃部主任
評測音樂方向專業能力 量身定制適考學習方案

三年考試科目相同
音樂考試科目為五科(滿分210分,其中主項90分,副項60分,視唱20分,練耳30分,樂理10分)。
主項、副項已由考生在報名時確認,考試時不得更改。(主項為聲樂副項為器樂,或者主項為器樂副項為聲樂)。
聲樂 考生演唱自選歌曲2首(伴奏可選擇自帶CD光盤或盒帶;也可以清唱)。
器樂 考生演奏自選練習曲、樂曲各1首。
對于聲樂和器樂考試,評分組長在考生因各種原因占據時間過長(5分鐘以上)的情況下有權終止其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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